付款條款
WINK 付款條款
適用於旅行社(商戶記錄)
本付款服務條款(以下稱「付款條款」)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協議,構成「旅行社條款與條件」(以下稱「主協議」)所建立契約關係的一部分。
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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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ELIKO SINGAPORE PTE. LTD.,依新加坡法律成立,註冊辦公室位於 #03-01 Wilkie Edge 8 Wilkie Road Singapore 228095,增值稅註冊號碼 201437335D(以下稱「Wink」);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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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其詳細資料載於旅行社註冊表格或已線上提交(以下稱「旅行社」)。
除非本條款另有定義,主協議中所定義之詞彙及條款同樣適用於本付款條款。
1. 定義
依主協議「旅行社條款與條件」(「主協議」)定義,下列詞彙於本付款條款中具有相同意義:
- 「住宿供應商」
- 「預訂」
- 「預訂費用」
- 「預訂價值」
- 「佣金」
- 「淨付款」
- 「獨立協議」
2. 付款收取與分配
2.1 付款收取: 旅行社負責於預訂時向旅客收取付款,確保即時處理及財務透明。
2.2 費用扣除: 旅行社應先扣除服務供應商費用,接著依下例扣除其佣金:
- Wink 預訂費用 1.5%。
- 旅行社依獨立協議所定之佣金(本例採用 10%)。
預訂價值 USD 1,000
Wink 費用 (1.5%) = USD 15
小計 = 1,000 - 15 = 985
2.3 支付給住宿供應商的淨付款: 旅行社負責依獨立協議條款向住宿供應商支付淨付款。Wink 不負責向住宿供應商付款。
3. 發票與付款
3.1 每月開立發票: Wink 將於每月向旅行社開立正確且準確的預訂費用發票,涵蓋前一個月累積之費用。旅行社須於發票指定的付款期限內結清該發票。
3.2 付款方式: 旅行社應依發票指定的付款方式向 Wink 付款。任何付款轉帳相關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3 逾期付款: 若付款逾期,Wink 保留對逾期金額收取每月 5% 利息或法律允許最高利率(以較低者為準)的權利。若旅行社未依獨立協議條款準時支付住宿供應商,Wink 有權暫停服務使用權,直至旅行社對 Wink 及住宿供應商的所有未付款項均已結清。若 Wink 所開立發票有錯誤,旅行社僅需支付正確部分,且不會因未支付錯誤部分而被收取利息或罰款。
4. 角色與責任
4.1 旅行社責任:
- 確保依第 2.1 節條款及時向旅客收款。
- 依獨立協議扣除適當的預訂費用及佣金後,支付淨付款給住宿供應商。
- 依第 3.1 節規定,及時結清 Wink 預訂費用發票。
- 積極管理並解決與預訂或付款相關的爭議,並與 Wink 保持溝通以有效解決問題。
4.2 Wink 責任:
- 依第 3.1 節準時且準確開立預訂費用發票。
- 持續提供旅行社使用 Wink 平台以處理預訂及管理付款。
- 協助旅行社解決付款相關爭議,提供必要的交易資料及支援。
5. 貨幣兌換
如需貨幣兌換,將依付款處理服務提供的匯率進行。相關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6. 爭議解決
任何因本付款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應依主協議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處理,確保 Wink 與旅行社間的衝突以一致且統一的方式解決。
7. 條款修改
Wink 保留隨時修改本付款條款的權利。任何變更將於生效前至少 30 天通知旅行社。生效日後繼續使用 Wink 平台即表示接受修改後的條款。
8. 適用法律與管轄權
本付款條款受新加坡法律管轄。任何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均應提交新加坡法院解決。
本付款條款為 Wink 與旅行社間「旅行社條款與條件_220924」主協議中付款條款的組成部分並予以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