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住宿供應商一般條款與條件
透過註冊並加入 Wink 計劃成為住宿供應商,即表示住宿供應商已審閱、理解、確認並接受本住宿供應商協議(以下稱「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
雙方:
TRAVELIKO SINGAPORE PTE. LTD.,依新加坡法律成立,註冊辦公室位於新加坡威基路 8 號 Wilkie Edge #03-01,稅號 201437335D(以下稱「Wink」),以及
住宿供應商,其詳細資料載於住宿供應商註冊表格或已線上提交(以下稱「住宿供應商」)。
Wink 與住宿供應商各為本協議之「一方」,合稱「雙方」。
本文件訂定以下條款與條件:
- 透過 Wink 或住宿供應商用以分銷其產品的其他方式提供住宿分銷服務(以下稱「住宿供應商」),其細節載於付款條款,且價格、條件與可用性已獲雙方同意;及
- 住宿供應商向最終消費者/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務,該服務係透過 Wink 預訂。
Wink 不擁有、控制、提供或管理任何房源。Wink 非住宿供應商與旅客間直接締結合約之當事方。Wink 除付款服務條款所述外,不以任何身份作為住宿供應商之代理人。
若本條款(以下稱「條款」)與付款條款有不符,以後者為準。
雙方同意如下:
1. 定義
除本協議其他處定義外,以下定義適用於本協議,除非另有相反意圖:
「住宿供應商」 指任何於 Wink 建立帳戶,意圖透過 Wink 平台銷售自身房間及附屬服務庫存之當事方。
「協議」 指本協議。
「最佳可用價格」或「BAR」 指參與飯店、住宿供應商或其代表之第三方分銷商向大眾提供之最低未折扣、可計佣率且含增值稅的房價。促銷價、假日價及其他公開無限制價格均包含於最佳可用價格內。
「預訂」 指透過 Wink 或 Wink 客戶提出並被住宿供應商接受的房間預約請求。
「預訂費」 指 Wink 從預訂金額中扣除的 1.5% 處理費。
「預訂金額」 指付款服務商從旅客收取的預訂總金額。
「無房」 指住宿供應商因房間無法提供等原因,未能接待旅客。
「佣金」 指依本協議,應付予合作夥伴的每筆實現交易金額。
「設施與服務」 指參與飯店提供的設施、餐飲、便利設施及其他服務。
「旅客」 指因直接或間接透過 Wink 預訂而使用、正在使用或預定使用房間(及相關設施與服務)的最終使用者。
「飯店」 指 Wink 網站上或透過 Wink 提供的任何住宿。
「Wink 平台」 指雙方用以安全共享資訊的私有網絡或技術解決方案。
「智慧財產權」 指全球範圍內所有形式的智慧財產權(無論是否有文件記錄或儲存於磁性或光學媒介),包括專利、實用新型、商標、註冊設計、網域名稱、商業名稱、商譽、著作權及類似權利、設計權、資料庫權利、道德權、專有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涵蓋軟體、網站、文件、資訊、技術、商業方法、圖樣、標誌、說明手冊、客戶資料、行銷方法及廣告文宣,包括網站的「外觀與感受」。
「實現交易」 指旅客與住宿供應商的預訂,且該預訂已由住宿供應商確認實際提供住宿。實現交易會調整修改(如縮短住宿)、退款、信用卡詐騙、呆帳等。取消、未到等不算實現交易。
「淨價」 指雙方書面同意 Wink 支付給參與飯店的房價。
「未到」 指旅客未依預訂準時抵達參與飯店。
「合作夥伴」 指使用 Wink 平台推廣並銷售住宿供應商庫存給其受眾及/或客戶以獲取佣金的企業或個人。
「付款服務商」 指 Traveliko Singapore Pte. Ltd. 全資子公司(「TripPay」),負責付款服務,從旅客收款(「Pay-in」),透過信用卡、借記卡、銀行轉帳、加密貨幣或 PayPal 等付款方式收款,並支付應付給住宿供應商的款項(「淨價」)。
「Pay-in」 指付款服務商從旅客取得的付款。
「Pay-out」 指付款服務商向合作夥伴支付淨佣金。
「付款服務費」 指付款服務商從合作夥伴佣金中扣除的 4% 付款取得費。
「付款條款」 指雙方共同同意的房價、可用性、優惠、促銷、付款條件及其他房間分銷相關規則或條件。
「潛在詐騙預訂」 指 (i) 預訂時提供給 Wink 的資訊無效或錯誤,或因信用卡爭議、未授權收費報告所致;或 (ii) 可能與先前高風險或詐騙交易相關的預訂。
「價格」 指住宿供應商提供給 Wink 以分銷於所有 Wink 通路的適用房型或價格類型的飯店房價。
「房間」 指位於任何參與飯店或住宿地點的住宿。
「稅費」 指所有地方、州、聯邦及國家稅及/或服務費,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VAT)、銷售稅、使用稅、消費稅、住宿稅、過境稅、租賃稅、市政稅、度假村稅及其他類似稅費、政府費用或收費。
「TripPay」 指 Wink 之全資子公司,負責收款(Pay-in)及付款(Pay-out),即付款服務商。
「銷售通路」 指 (i) Wink 為其他企業經營、管理或擁有的網站,僅限持 Wink 發放密碼者使用以進行預訂;(ii) Wink 與客戶旅遊網站間的 API 連接;或 (iii) Wink 供應房間給客戶進行再分銷或銷售的其他方式,不論是網站或其他形式。
1.1 無合夥關係
1.1.1 本協議不意圖且不應被解釋為創建合資企業、合夥關係或委任代理關係。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i) 以另一方代理人身份與第三方簽約或承諾,(ii) 自稱或表現為該代理人,或 (iii) 以任何方式代表另一方。
1.1.2 除非 Wink 書面同意或本協議另有規定,住宿供應商不得在其網站上發布任何明示或暗示該網站為 Wink 官方網站或獲 Wink 認可的聲明。
2. 與旅客簽約
當您透過 Wink 平台收到預訂確認,即表示您與旅客直接締結合約,並負責依預訂確認所列條款及價格提供服務。您亦同意依付款條款支付相關費用(如適用)。
3. 住宿供應商獨立性
您與 Wink 之關係為獨立法律實體,TripPay 僅依付款條款擔任付款服務商。Wink 不指揮或控制您提供的服務,您同意自行決定是否、何時、以何價及條件提供服務。
4. 管理您的房源
作為住宿供應商,Wink 提供您所需工具,透過專有銷售通路線上銷售庫存。
住宿供應商負責隨時保持房源資訊及內容的準確與更新。住宿供應商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可用性、價格及其他承諾,並獨自負責透過 Wink 後台更新及維護可用性、價格及適用地方稅。住宿供應商同意 Wink 可於所有市場推廣房間,並強烈建議提供最具競爭力的價格、促銷及優惠。
5. 法律義務
5.1 住宿供應商負責了解並遵守適用於其房源的法律、規章及與第三方的合約。
5.2 住宿供應商負責依適用隱私法及本條款妥善處理及使用旅客及其他人的個人資料。
6. 預訂費與佣金
Wink 提供住宿供應商數位工具,透過 5 個專有通路分銷及銷售庫存。啟用儀表板上的自助啟用功能後,您的物業將自動可於 Traveliko.com 及網絡中預訂。您亦可於後台「分銷」-「銷售通路」手動停用這些通路。
- Traveliko.com – 0% 佣金 OTA
- Winklinks – 社群媒體(如 Instagram)連結功能
- 社群分享 – 可於任何線上分享的快速連結
- 預訂引擎 – 飯店網站及其他的網路預訂引擎
- Wink 網絡 – 連結飯店與合作夥伴的聯盟網絡
任何確認預訂適用以下預訂費、佣金及付款費用:
- Traveliko.com:付款服務商費用(4%)+ Wink 預訂費(1.5%)
- WinkLinks:付款服務商費用(4%)+ Wink 預訂費(1.5%)
- 社群分享:付款服務商費用(4%)+ Wink 預訂費(1.5%)
- 預訂引擎:付款服務商費用(4%)+ Wink 預訂費(1.5%)
- Wink 網絡:付款服務商費用(4%)+ Wink 預訂費(1.5%)+ 聯盟佣金(飯店自行協商佣金)
以 USD 100 預訂(透過 Traveliko、社群分享、預訂引擎或 WinkLinks)計算範例:
100 - 4% = 96
96 - 1.5% = 94.56
應付飯店(「淨價」)= USD 94.56
以 USD 100 預訂(透過聯盟,佣金 10%)計算範例:
100 - 4% = 96
96 - 1.5% = 94.56
94.56 - 10% = 85.1
應付飯店(「淨價」)= USD 85.1
關於第三方整合商處理付款的通知
請注意,某些合作夥伴(以下稱「第三方整合商」)將負責處理付款交易,並成為交易的商戶記錄。因此,Wink 的付款條款將不適用於該等交易,飯店須接受第三方整合商所訂定的新付款條款。
7. 稅費
7.1 住宿供應商須確保價格包含所有適用稅費。住宿供應商負責確保價格中所含稅費準確且最新。若住宿供應商未標示城市稅、旅遊費或其他地方費用,則視為已包含於價格內。
7.2 住宿供應商負責向相關政府機關及/或機構繳納稅費。
7.3 若住宿供應商未包含準確且最新稅費於價格中,或未通知 Wink 適用稅費,須對 Wink 因此產生的損失、費用、罰款及/或損害負責並予以賠償。
7.4 Wink 向合作夥伴提供房間時,將包含所有適用稅費(依本條款第 7.1 項規定)。除非另有說明,本協議下所有應付金額均含增值稅或其他適用稅費(不含公司稅或利潤稅)。若相關稅務機關對提供服務國家徵收增值稅,Wink 於收到住宿供應商有效稅務發票後,將支付住宿供應商含稅金額中的增值稅部分。
7.5 若因延遲繳納或開立增值稅發票,相關機關要求罰款或利息,該費用由住宿供應商負擔。若服務國家採自我申報機制,Wink 將依當地增值稅法規申報增值稅,相關罰款或利息由 Wink 承擔。
8. 銀行資料及住宿供應商指定代表
住宿供應商須確保提供給 Wink 的銀行帳戶資料隨時正確,並於變更時立即通知。
僅簽署本協議之人為住宿供應商唯一指定代表,有權要求變更銀行帳戶及/或收款人資訊。其他人不得代表住宿供應商行使此權限。指定代表變更須以書面通知 Wink,並經雙方書面修訂本協議後生效。
9. 預訂修改
9.1 住宿供應商對超出預訂確認取消政策範圍的預訂修改負責,並須與旅客直接溝通。
9.2 若住宿供應商錯誤上傳價格,導致以錯誤價格完成預訂,住宿供應商應依該錯誤價格履約。
9.3 Wink 對住宿供應商所犯價格錯誤不負任何責任。
10. 預訂識別/防詐騙合作
10.1 住宿供應商須確保系統中正確填寫 Wink 客戶完整公司資料,以明確識別每筆預訂。
10.2 參與住宿供應商須盡商業合理努力,於入住時核對旅客身份證件與預訂資訊是否相符。若預訂為潛在詐騙預訂,或旅客資料無法由 Wink 驗證,住宿供應商與 Wink 將合作處理,可能隨時取消該預訂。住宿供應商同意全力配合 Wink,並提供相關資訊。
10.3 若住宿供應商未遵守本條款,且該預訂後被確認為潛在詐騙預訂,Wink 不負責任。
11. 無房/未履行
11.1 若因超賣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房間,住宿供應商同意盡最大努力維持旅客及預訂,盡可能讓旅客留在原住宿。若須將旅客遷移至其他住宿,住宿供應商同意:
- 事先立即通知 Wink;
- 將旅客遷移至同區域內同等或更高等級住宿,條件與原預訂相同,且遷移費用由住宿供應商負擔,包含但不限於交通及其他相關費用;
- 若 Wink 因無房或遷移產生任何罰款、賠償或費用,Wink 可從住宿供應商應收款中扣除。
11.2 若住宿供應商未履行本協議條件,包括場地不合格及設施服務不足,Wink 有權停止付款並要求正確履約。住宿供應商須承擔旅客賠償費用,並使 Wink 免於因住宿供應商違約所生之任何責任。
12. 參與飯店物業狀況
住宿供應商應盡早於 Wink 後台「公告區」通知任何施工、翻修、更新或其他可能影響房間、設施服務提供能力或旅客住宿品質之作業。若因上述情況導致無房或未履行,適用第 11 條規定,住宿供應商須承擔旅客賠償費用,Wink 不負責任。
13. 修改、期限與終止
13.1 修改。除法律另有規定外,Wink 可隨時修改本條款。若有重大變更,Wink 將於 Wink 平台公布修訂條款並更新「最後更新」日期。受影響者將於生效日前至少三十(30)天收到通知。若未於生效日前終止協議,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接受修訂條款。
13.2 期限。除另有約定,本協議自簽署日起生效,期限不定。
13.3 本協議持續有效,直至雙方依下列方式終止:
- Wink 可隨時無故提前三十(30)日書面通知終止;
- 住宿供應商可隨時無故透過後台停用物業終止,無需通知;
- 其他本協議明文規定之方式。
13.4 Wink 保留自行決定權,得立即書面通知住宿供應商終止本協議,條件包括:
- 住宿供應商進入破產、清算、司法管理等程序,且六十(60)日內未獲撤銷或解決;
- 債權人對參與飯店執行或嘗試執行抵押權;
- 住宿供應商停止正常營業;
- 住宿供應商失去租約或品牌經營權;
- 住宿特性變更(含施工、翻修);
- 因不可抗力事件。
13.5 協議提前終止或期滿時,住宿供應商須:
- 履行終止或期滿前所有預訂,依原預訂價格,包含終止後仍在預訂期間內之入住,或提供適當替代服務;
- 依約結算帳務。
14. 陳述與保證
住宿供應商保證並陳述:
14.1 所有房間及設施服務均符合業界良好標準,並以專業、謹慎態度提供;
14.2 飯店人員具備適當資格與訓練;
14.3 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標準及主管機關要求;
14.4 已閱讀並接受本協議條款;
14.5 所有房間及設施安全,符合所有法律規定,且無安裝獨立燃氣熱水器;
14.6 提供給 Wink 的資訊準確且最新;
14.7 非經濟或貿易制裁國家之法人或居民;
14.8 自費完成主管機關通知之缺失或缺陷改善,並即時通知 Wink,考慮 Wink 合理改善建議。
15. 旅客事件與投訴
15.1 發生旅客事件時,住宿供應商須盡速通知 Wink 並提供詳情,並全力配合處理。
15.2 住宿供應商同意配合 Wink 處理旅客索賠或投訴,並於收到詢問後七(7)日內或服務水平協議約定期限內回覆。
15.3 若因住宿供應商行為或疏失致旅客需 Wink 賠償,住宿供應商同意依第 33 條(賠償)及時全額賠償 Wink。
15.4 住宿供應商同意 Wink 可從其應收款中扣除因旅客事件及投訴所產生之費用。
16. 審計權
16.1 協議期間,Wink 可審計住宿供應商及參與飯店相關紀錄,以核實預訂執行情況、Wink 及旅客收付款項。
16.2 各方自行負擔審計費用,惟若審計發現住宿供應商違約,住宿供應商須負擔全部審計費用,並採取必要措施改善。
17. 保險
住宿供應商須維持足夠保險,涵蓋因提供住宿(及設施服務)及本協議相關之第三方風險,包括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第三方財產損害及對第三方之責任。
18. 反賄賂、貿易限制與商業道德
Wink 對違反國際貿易規範、賄賂及腐敗防制法規、貿易及資金流動限制及反恐融資採零容忍。
住宿供應商保證其及關聯方遵守 Wink 供應商行為準則。
住宿供應商保證遵守所有國際貿易規範、貿易及資金流動限制、反恐融資及賄賂防制法規,包括英國 2010 年賄賂法及新加坡防腐敗法。
住宿供應商保證其及關聯方未因賄賂或腐敗被定罪,且未受政府或監管機關調查。
19. 保密
19.1 保密資訊。雙方同意於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可能接觸對方機密及敏感資訊(「保密資訊」),包括客戶資料、交易量、行銷及營運計劃、價格政策、個人資料、軟體及本協議條款等。
19.2 保護保密資訊。雙方同意:(a) 保密資訊為揭露方專有財產,接收方僅為履行本協議使用;(b) 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員工及代理人保密;(c) 僅向必要人員揭露;(d) 不得複製、公開或未經授權使用;(e) 應依書面要求返還或銷毀保密資訊。若雙方涉及個資處理,將簽訂資料處理協議(DPA)。
19.3 允許揭露。保密資訊不包括:(i) 非因接收方行為成為公開資訊;(ii) 接收方於本協議前已擁有;(iii) 第三方無保密義務揭露;(iv) 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要求揭露。Wink 有權向其住宿供應商公司保密揭露本協議。
19.4 客戶資料。雙方將合理保護客戶資料機密與隱私,防止未授權使用或洩露,並遵守適用個資法。住宿供應商須於發現安全漏洞後 1 日內通知 Wink。雙方應有隱私政策說明資料保護方式。雙方可書面請求存取、更正、刪除、反對、資料可攜及限制處理。
19.5 公告。任一方不得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發布涉及對方之任何資料,且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同意。
19.6 雙方可透過電子郵件 dataprotectionofficer@Wink 聯絡對方資料保護官。
20. 智慧財產權
20.1 住宿供應商承認 Wink 及其授權人保有 Wink 網站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 Wink 標誌、內容及數據。無任何條款轉讓此等權利。
20.2 住宿供應商不得將內容及 Wink 數據與自身或 Wink 競爭者內容結合、使用或提供予第三方,除非本協議明文允許。不得修改內容或包含指向 Wink 競爭者網站之連結。
20.3 住宿供應商及其集團公司不得註冊、使用或購買包含「Wink」字樣或相似變體之網域名稱。
20.4 簽訂本協議不表示 Wink 放棄任何智慧財產權。
21. 所有權變更
21.1 住宿供應商(及參與飯店)出售、租賃或處分飯店權益,須提前三(3)個月書面通知。契約中須明訂本協議(含所有預訂)將轉讓或續約予新實體,依本條款規定。
21.2 若 Wink 不願與新實體續約,雙方可協議立即終止本協議,且不影響既有預訂及雙方權利。
22. 房源內容
22.1 Wink 將提供住宿供應商後台存取權。住宿供應商承諾上傳產品相關資訊及內容(含照片、文字、設施等),並保持更新。若未提供,授權 Wink 從住宿供應商網站下載並承擔相關責任。住宿供應商同意 Wink 可為行銷調整內容大小與解析度。
22.2 若住宿供應商因不可抗力無法存取後台,應立即通知 Wink。
22.3 住宿供應商保證擁有提供內容所需權利,並授權 Wink 及其第三方行銷/分銷夥伴非獨家、免權利金、不可撤銷、全球及可再授權使用、修改、展示、發布內容及智慧財產權。保證內容不侵害第三方權利,並對誹謗或不當資訊負責。
22.4 住宿供應商應於本協議期間及終止後,賠償並保障 Wink 及其合作夥伴免於任何智慧財產權索賠損失。
22.5 住宿供應商應依 Wink 要求提供智慧財產權索賠進度及證明。若未配合或進度不佳,Wink 得接管索賠,費用由住宿供應商負擔,並可抵扣應付款項。
23. 宣傳/對外溝通
23.1 未經 Wink 書面同意,住宿供應商不得發布任何涉及 Wink 或本協議之對外溝通資料,違者須自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3.2 住宿供應商應與 Wink 協商擬發布內容,並提供最終版本予 Wink。
24. 優先順序
24.1 本協議為 Wink 與各住宿供應商後續個別商業協議之基礎。若有衝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惟下列例外:
24.2 付款條款中關於取消、未到、付款政策、房間釋出及標準房型可用性,以本協議為準;
24.3 關於價格、最低入住人數、第三人及兒童折扣及適用市場,以個別商業協議為準。
25. 簽署權限-住宿供應商代表與簽名
25.1 住宿供應商保證簽署人及提供資訊者具備代表所有參與飯店簽署本協議之權限,並於協議期間確保履行義務。
25.2 住宿供應商明確同意電子接受本協議及其條款(含修改)具法律效力。
26.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版本為準,若與翻譯版本有不符,以英文版本為準。
27. 放棄權利
任何違約或條件放棄不視為放棄其他或後續違約或條件。
28. 可分割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主管機關或法院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款將被調整或刪除,其他條款仍有效並持續約束雙方。
29. 雙方關係
雙方為獨立承包商,非代理人或合夥人,且無權代表對方。
30. 轉讓
30.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權利義務,惟 Wink 可將權利義務轉讓予關係企業。
30.2 本協議為雙方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利益而訂,非授予第三方權利。
31. 不可抗力
Wink 對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恐怖攻擊、罷工、疫情等)導致延遲或未履行不負責。
32. 責任限制
32.1 法律允許最大範圍內,雙方不對間接、附帶、衍生、特殊或懲罰性損害負責,惟保密及智慧財產權違約除外。
32.2 不得排除因過失致死傷、詐欺或法律禁止限制之責任。
32.3 雙方認同本責任限制公平合理。
33. 賠償
您同意在法律允許最大範圍內,對 Wink 及其住宿供應商、子公司及相關人員因您違約、服務不當、稅務申報錯誤或違法行為所生之索賠、責任、損失及費用(含合理律師費)予以免責、辯護及賠償。
34. 適用法律與管轄
34.1 本協議專屬適用新加坡法律,且不適用《合約(第三方權利)法案 2001》。雙方應先以誠信協商解決爭議。
34.2 任何爭議專屬提交新加坡有管轄權法院處理,不適用法律衝突規則。
35. 正本
本協議可簽署多份正本,合併視為同一文件。Wink 掃描或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具同等效力。
36. 完整協議
36.1 本協議(含註冊表、附表、附件)構成雙方完整協議,取代所有先前協議、提案或聲明。
36.2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無效,雙方仍受其他條款約束,並以有效條款替代無效條款。
37. 生效
本協議自 Wink 書面確認接受住宿供應商後生效。註冊並加入 Wink 夥伴計劃即表示同意本協議及其修改條款。
住宿供應商已閱讀並同意所有條款,明確同意電子接受本協議及其修改具法律效力。
38. 通知
雙方通知應以英文書面形式,親送、掛號郵寄或國際快遞(如 FedEx、UPS、DHL)送達註冊辦公室,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聯絡人。
通知視為送達時間為:(i) 親送時簽收;(ii) 掛號郵寄時送達證明;(iii) 快遞記錄送達日;(iv) 電郵收到回執。